9 月 13 日,無錫力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碼:688601,證券簡稱:力芯微)發布公告,宣布與關聯方辰芯半導體(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辰芯半導體”)簽署《業務合作框架協議》,雙方將圍繞日常銷售采購、技術服務等展開合作,協議有效期自 2025 年 9 月 30 日至 2028 年 9 月 29 日。此次合作旨在依托雙方資源優勢實現互利共贏,進一步優化力芯微在電池管理系統產品領域的布局。
交易背景:錨定日常經營需求,遵循公允定價原則
據公告披露,本次關聯交易是力芯微基于日常經營業務需要發起,核心圍繞電池管理系統產品領域的合作展開。雙方明確交易將嚴格遵循 “市場定價” 原則,定價客觀、合理且公允,不會損害力芯微及非關聯股東利益,也不會對公司獨立性、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產生重大影響。
力芯微表示,此次合作是公司戰略規劃的重要落地舉措,通過與辰芯半導體的協同,可充分整合雙方在半導體設計、研發及產品推廣等方面的優勢,實現資源優化配置,助力公司進一步開拓相關市場。
審議程序:合規透明,多環節保障股東權益
為確保交易合規性,力芯微已完成多輪嚴謹審議流程:
獨立董事事前審議:9 月 7 日,公司第六屆第五次獨立董事專門會議審議認為,本次關聯交易以日常經營為基礎,價格不偏離市場公允標準,不影響公司獨立性,同意提交董事會審議;
審計委員會審議:同日,第六屆董事會審計委員會第十次會議全票通過該議案,并提交董事會;
董事會與監事會審議:9 月 12 日,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第六屆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分別審議通過議案。其中,關聯董事袁敏民按規定回避表決,出席會議的非關聯董事及監事均一致同意;
后續安排:根據流程,該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會審議,最終以股東會表決結果為準。
關聯方概況:辰芯半導體經營穩定,具備履約能力
公告詳細披露了辰芯半導體的核心信息,其作為本次合作的關聯方,資質與經營狀況清晰可查:
基本信息:成立于 2017 年 7 月 6 日,注冊資本 871.3038 萬元,注冊地址位于深圳市南山區,法定代表人為張志輝,經營范圍涵蓋半導體產品設計、研發及銷售、集成電路芯片服務等,同時具備貨物及技術進出口資質;
財務狀況: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未經審計),公司總資產 5896.38 萬元、凈資產 5685.38 萬元,2024 年實現營業收入 1302.56 萬元,凈利潤 - 2383.49 萬元;
關聯關系:力芯微通過旗下持股 99.33% 的產業基金 “無錫市力鼎創業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間接持有辰芯半導體 24.08% 股份,且力芯微董事長、總經理袁敏民擔任辰芯半導體董事,因此構成關聯關系;
履約能力:辰芯半導體目前依法存續且正常經營,信譽良好,在過往合作中嚴格遵守合同約定,具備較強履約能力。
合作內容:三大方向發力,技術與市場雙向聯動
根據《框架協議》,雙方合作將聚焦三大核心領域,具體細節待后續專項協議明確:
電池管理類產品技術聯合開發:協議期內,雙方共同推進電池管理系統產品的開發與生產,分工、費用及收益分配以書面文件確定;開發成果雙方均有權銷售,相互采購時以市場公允價為基礎,通過購銷訂單約定具體價格;
電源管理類產品技術使用權分配:在遵守排他性約定的前提下,結合技術前期研發投入、專利權屬等因素,合理分配電源管理類技術使用權,分配比例另行簽訂協議;
非共同開發產品合作推廣:雙方可相互銷售原材料、商品,并提供技術服務,交易定價同樣以市場公允價為基礎,通過購銷訂單細化約定。
公告特別指出,《框架協議》為合作意向性約定,具體項目的合作形式、權利義務、期限及違約處理等,需通過后續簽署的專項協議進一步明確。
風險提示:框架性約定待細化,后續需關注專項協議進展
力芯微在公告中提示,本次簽署的《業務合作框架協議》僅為雙方合作原則的框架性陳述,最終合作內容需以后續商談結果及專項協議為準,存在一定不確定性。投資者需關注公司后續公告,了解合作進展。
此次合作是力芯微深化產業鏈協同的重要一步,通過與關聯方的優勢互補,公司在電池管理、電源管理等核心領域的競爭力有望進一步提升。相關議案的股東會審議時間及后續合作細節,力芯微將按規定及時披露,保障投資者知情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