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21 日,深圳市易天自動化設備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碼:300812,簡稱 “易天股份”)發布公告,披露其與河北光興半導體技術有限公司(簡稱 “河北光興”)的日常經營重要合同訴訟一審進展。法院判決河北光興向易天股份及子公司支付貨款合計超 3885 萬元及相應利息,涉案總金額約 5590.90 萬元。目前案件尚未執行,對公司利潤影響暫不確定。
訴訟背景:2.05 億元合同履約糾紛引發訴訟
據公告披露,2022 年 5 月 3 日至 10 月 13 日期間,易天股份及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易天半導體設備有限公司(簡稱 “易天半導體”)與河北光興累計簽訂日常經營性合同訂單,金額達 2.05 億元(含稅)。合同簽訂后,易天股份按約履行義務,但河北光興未按《設備采購合同》條款如期履約。為維護合法權益,易天股份及易天半導體于 2025 年 1 月向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涉案金額約 5590.90 萬元。
一審判決結果:河北光興需支付貨款及利息
7 月 18 日,易天股份及易天半導體收到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兩份一審判決書,判決摘要如下:
(2025)京 0102 民初 2656 號案件(原告:易天半導體):解除雙方 2022 年 9 月 22 日簽訂的《設備采購合同》;河北光興需向易天半導體支付貨款 2063 萬元,并賠償逾期付款利息(分階段以 594 萬元、1101.75 萬元、367.25 萬元為基數,自對應日期起按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一年期貸款報價利率上浮 50% 計算至實際付清之日);案件受理費 15.09 萬元,由河北光興負擔 14.50 萬元;保全費 5000 元,由河北光興負擔 960 元。
(2025)京 0102 民初 2627 號案件(原告:易天股份):河北光興需向易天股份支付貨款 1822.4 萬元;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以實際欠款金額為基數,按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 1.5 倍標準,自 2025 年 2 月 1 日起計算至實際付清之日);案件受理費 13.12 萬元,由河北光興負擔。
此外,另一起關聯案件(2025)京 0102 民初 2655 號(涉案金額 1585.48 萬元)已于 7 月 16 日披露一審判決,河北光興需向易天半導體支付相應款項。上述三案合計涉案金額 5590.90 萬元,目前均處于一審判決后未執行階段。
其他訴訟及影響說明
公告同時披露,易天半導體與江蘇穿越光電科技有限公司的買賣合同糾紛(涉案金額 2660.60 萬元)已提起一審立案,法院尚未開庭。
對于本次訴訟對公司的影響,易天股份表示,因案件尚未執行,對本期或期后利潤的影響存在不確定性,公司將依據會計準則及實際情況進行會計處理。公司將持續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要求,及時披露后續進展,提醒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風險。
此次一審勝訴為易天股份維護合法權益奠定基礎,但后續執行情況及實際回款效果仍需關注。市場分析認為,若款項順利收回,將有助于改善公司現金流;若執行遇阻,可能對公司資金周轉產生一定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