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針對廣電總局對互聯網電視采取“集成服務+內容服務”的管理新規,以及將彩電企業排除在外的做法,中國電子視像行業協會代表家電企業正式向相關部委上呈《關于互聯網電視產業發展有關問題和建議的報告》(以下簡稱《報告》)表達質疑:政策監管方式不合理以及行業存在壟斷,呼吁開放彩電企業自建內容平臺申請牌照。
在采訪中,眾多彩電企業和業內專家紛紛表示,新規不僅剝奪了企業對內容的控制權,造成了企業現有平臺的巨大浪費,加重了企業的負擔,還導致消費者失去選擇權,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消費者的權益,阻礙了互聯網電視的發展步伐。
話語權喪失企業呼吁開放牌照申請
根據廣電總局的規定,互聯網電視將由內容服務商提供節目資源,集成服務商建立平臺,負責向互聯網電視輸出節目,其他企業和個人不能擅自通過電視上公眾互聯網。互聯網電視集成業務首批牌照只頒發給了央視旗下的中國網絡電視臺、上海文廣旗下的百視通及華數三家公司。這讓此前率先建設互聯網電視內容平臺、積極推動互聯網電視市場發展的彩電企業徹底喪失了互聯網電視內容的話語權。
根據規定,每臺互聯網電視終端必須植入一個具有集成牌照商的平臺,原來家電企業自建的內容平臺要轉交給集成牌照商接管或者關閉,以保證運營可控。對此,《報告》認為,這違背了對視聽節目內容和集成服務進行監管的目的,不符合產業和技術發展的趨勢。此外,如果將持牌單位客戶端直接植入電視機,可能會產生系統不兼容或系統漏洞等問題,將嚴重侵害消費者的利益。
由于只有三家企業擁有集成業務牌照,彩電企業在合作過程中明顯感覺到雙方地位不對等。牌照商利用牌照帶來的市場支配地位,要求彩電企業按臺支付服務費,且不公布服務期限、服務質量、內容數量等關鍵要素,價格也不便宜,均攤到每臺電視機,將產生幾十到上百元不等的服務費,給彩電企業帶來了一定的成本壓力,而這部分成本有可能會被轉嫁到消費者身上,使消費者對互聯網電視的接受度受到影響。
創維集團發言人沈健表示:“廣電監管政策出臺后,創維也在嘗試與擁有牌照的內容商談合作,但不希望形成新的壟斷。”在喪失內容的話語權后,彩電企業的被動溢于言表。
康佳集團彩電事業部研發中心副總經理儀海波表示,對于互聯網電視生產企業而言,成本的增加不可避免。“與中國網絡電視臺合作,每賣出一臺互聯網電視,我們就要支付其100多元。”儀海波表示,這一費用是作為使用其視聽內容的許可費。除了內容成本,還有研發成本。由于三家內容集成商的平臺并不統一,企業還要逐一與合作方進行平臺的適配。
另一彩電企業人士也表示:除內容和研發成本外,還有渠道成本的增加。成本增加,當然有可能推動廠商提高互聯網電視的價格,而這些最終還得消費者埋單。“你不和這三家合作,就根本沒辦法開展業務。”某企業負責人的話一語道破了現行內容監管的弊端。“內容被監管無疑有利于互聯網電視的健康發展,但由此也會造成互聯網電視內容單一,網絡功能成擺設等弊病。”一家電賣場彩電銷售負責人向記者表示,互聯網電視失去網絡優勢后,消費者會不會買賬仍是未知數,其發展也會因此受到阻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