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關注的是,記者獲得的一份《歷年測定偏高的指標變化跟蹤》顯示,指標在5μg/g肌酐以上的員工:2003年有42人,2004年有33人,2005年有12人。而這些人當年都被通知為體檢合格。
這同樣意味著,眼下無錫松下電池廠的40名鎘超標員工或還不是事件全貌。據知情人士透露的數字表明,從2003年到2005年累計超標的87名員工中,現已離職45名,其中34人在離職前仍處于鎘超標狀態中。
2001年10月通過的我國《職業病防治法》第32條規定,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勞動者。
而種種事實表明,無錫松下電池廠對歷年尿鎘檢測超標的對象未能安排離崗檢查,特別是退職時仍超標的對象存在很大風險。
“在1月份罷工事件后,許多人離職了。不過有些人和我說很后悔沒有堅持留下討個說法。”一位鎘超標員工對記者稱。
據鎘超標員工們介紹,在1月份罷工事件前,無錫松下電池廠給員工派發的均為普通醫療口罩,而且每2天才更換一次;手套則一周更換一次;一些吸塵、風扇設備的啟用率非常低。最讓他們憤怒的是,工廠之前并未提示過他們這樣的工作環境存在職業性鎘中毒的可能。“如果當時告訴我,我絕對不會來這里工作。”一位鎘超標員工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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