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2011 年6月21日 — 國美電器控股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00493,「國美」或「公司」,及其子公司,統稱「集團」) 日前向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遞交訴狀,以合同違約對國美前董事局主席陳曉提起訴訟。目前,該案由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正式受理。
陳曉嚴重違反早前與國美簽訂的《協議》約定,向某財經媒體記者發表對國美不真實或誤導的言論,并于5月10日在報紙頭版上以《國美事件再露面 陳曉大爆國美財務漏洞》的標題刊登,對公司的聲譽、經營活動等造成了經濟損失。
為此,國美為維護公司的名譽及利益不受惡意傷害,并保護本公司與全體股東的利益,就陳曉合同違約行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公司還將就陳曉不實言論等侵權行為,進一步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國美董事會授權負責本次訴訟的執行董事鄒曉春表示:“通過本次起訴,就是要通過正當的法律途徑來依法維護公司與全體股東的利益,維護契約精神和市場經濟的正常秩序,從而進一步提升國美的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