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專利訴訟作為競爭手段,在近年來國際、國內市場上頻繁出現,由于在理論界少有系統性綜述與研究,司法機構對于此類訴訟的認識與管制略顯不足,甚至沒有一個確定的定義。
2月11日消息,發生在LG與Sony之間的專利訴訟案已進入“第二回合”,本次由LG發起,專利訴訟涉及索尼游戲機高清娛樂平臺、HD電視和藍光等關鍵技術。
據媒體報道,LG認為索尼的PS3游戲機和藍光光盤中“數據復刻”以及“一些裝備了藍光播放器的電子設備”侵犯了自己的專利。另包括索尼高清電視在內,LG已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ITC)會提出至少8項專利的訴訟。
業界分析認為,此次訴訟案是LG對索尼于去年12月28日起訴自己的回擊。當時索尼稱LG在美國市場出售了侵犯自己專利的手機和調制解調器,訴訟案中共計5款LG在北美市場熱銷的手機受到涉及。
而雖然雙方是通過正規法律手段進行的專利互訴,仍有業界評論認為此涉嫌“惡意專利訴訟”。
對此,資深律師于國富在接受采訪時認為,不能把所有的專利訴訟都一概認為是專利惡意訴訟,雖然說大多數的專利訴訟都包含一定經濟利益和市場競爭因素在里面,但只有專利權存在瑕疵,或者嚴重的、以不正當競爭為目的的訴訟才是專利惡意訴訟。
據悉,LG目前是全球第二大液晶電視制造商,在手機市場則位居全球第三,與索尼存在競爭的領域更多是集中在平板電視上。
在LG今年1月的財報中公司第四季度接近2.4億美元的虧損被認為是手機業務疲軟以及平板電視的需求下滑造成的,而索尼去年12月的利潤數字似乎也并不好看。
“平板電視市場的不景氣與利潤下滑或許是引起這次紛爭的導火線。”一位分析師這樣對IT商業新聞網說。
此外,目前仍未有跡象和充足的證據顯示這次的專利之爭會對雙方在中國的市場競爭產生何種影響。“對于正在司法程序中的訴訟案,索尼不便進行評論。”索尼(中國)有限公司傳媒公共關系部副總監姜京源對記者表示。
LG中國則在回復給記者的郵件中稱“針對此事件我們正在跟總部和北美市場方面溝通了解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