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集團公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于2011年11月1日發布《關于退還集成電路企業采購設備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的通知》,決定對國家批準的集成電路重大項目企業因購進設備形成的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準予退還。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華星光電技術有限公司屬于規定中的“國家批準的集成電路重大項目企業”,截至2011年11月30日,華星光電已收到退還購進設備留抵稅額6.62億元。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相關規定,該等購進設備留抵稅額的退還將對本公司現金流產生一定的積極影響。
TCL集團公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于2011年11月1日發布《關于退還集成電路企業采購設備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的通知》,決定對國家批準的集成電路重大項目企業因購進設備形成的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準予退還。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華星光電技術有限公司屬于規定中的“國家批準的集成電路重大項目企業”,截至2011年11月30日,華星光電已收到退還購進設備留抵稅額6.62億元。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相關規定,該等購進設備留抵稅額的退還將對本公司現金流產生一定的積極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