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互聯網走過了十六年,也是一路熱熱鬧鬧走過來的。從門戶到內容提供商,再到博客、網絡電視、搜索引擎、電子商務與微博,每一個階段都風潮涌動,競爭也異常慘烈,很多勇士風光一時,轉眼成了過眼煙云。所謂“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來形容互聯網的風云變動是最恰當不過的了。成功的百度、阿里巴巴、騰訊都必須打醒精神往前走,免蹈雅虎舊轍。
值得慶幸的是,中國是一地沃土,適宜互聯網的發展。主要有以下四個原因:
第一,中國有龐大的網民資源。中國經濟經過三十多年的發展,讓大部分人能用上便宜的電腦上網,現在人們的生活也實實在在離不開互聯網。
第二,資本市場窺覷和意味著充滿逢勃生機的中國互聯網市場,只要你被它瞄上就有的是錢讓你去砸,砸出一個品牌和份額來。
第三,別人的東西你可肆無忌憚的抄襲,因為中國還沒有對互聯網創新進行保護的相關法律,所以騰訊可以通過模仿抄襲利用自身已有的流量超過你,將你扼殺在搖籃中。
所以正因為如此中國互聯網走過的十六年是一個模仿的十六年,可以說是不值得稱道甚至可以說是應感到羞恥的十六年。百度模仿Google,騰訊QQ模仿ICQ,團購模仿Groupon,淘寶模仿eBay……有誰創新嗎?沒有!因為在中國沒有互聯網創新的土壤,我們知道互聯網的創新絕對不是巨頭們產生的,而是由幾個人的小公司產生的,當你的創新一想到被巨頭們無情的拿去時,你還會有激情去創新嗎?
因此在新年到來之際,寫下這篇心愿:希望中國互聯網在2011年有個驚喜創新,也希望法律界為互聯網的創新保駕護航,更希望互聯網有幸成為巨頭的CEO們給創新留下一點生存空間,這樣中國的互聯網才真正有希望,也才可能走向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