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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G、SONY等液晶電視屏幕保修期“縮水”,能治百病的“神水”、“神床”原來只是“忽悠”,發霉的黑筷子經化學藥品熏蒸漂白看似清潔衛生……昨日,央視3·15晚會披露了部分涉嫌侵害消費權益的案例,其背后的潛規則也一一曝光。
遼寧邵女士家的液晶電視因超過兩年的屏幕保修期,不得不花7300元維修
潛規則:LG、SONY等品牌規定,液晶電視屏幕保修期為兩年,而非三年,理由是“液晶電視并非國家三包指的顯像管電視”。
液晶電視的部件發生故障后,用戶卻發現問題部件不在保修范圍內,或已超出2年的保修年限。雖然國家關于彩色電視機的三包規定為“主要部件保修3年”,但LG、SONY等品牌卻制定了自己的保修范圍和期限,理由是“液晶電視并非國家三包指的顯像管電視”。
去年10月,廣州的小黃僅使用了16個月的LG牌液晶電視,電源板突然發生了故障,無法正常開機。他找出保修卡后發現,只寫著“整機保修一年,主要部件括號顯示屏保修兩年”。這是什么意思呢?LG電視客服工作人員表示,液晶電視整機一年,主要部件保修兩年,主要部件就是它的液晶屏。才用了一年多的電視就不在保修范圍內了嗎?小黃很納悶。
遼寧的邵女士也正為液晶電視保修發愁,她家的SONY液晶電視在使用的2年多里,兩次變成了只說話不出影的收音機,第一次SONY公司免費為她更換了屏幕,第二次就沒那么幸運了,由于已超出屏幕2年的保修期,邵女士只好花7300元維修這臺售價7900元的電視。
業內聲音
“曝光對外資廠家不公平”
昨晚,記者分別聯系了被曝光的SONY、LG,上述企業負責人表示,暫時不對此事作出評價。兩家企業均表示,需要進行內部商討,今日會給予書面回復。
“今年曝光的內容,對外資廠家不太公平。”一位不愿暴露身份的外資彩電廠家負責人表示,因為“屏保期”不能是單純對整機廠家的要求,而關系到上游面板廠家的保修承諾。另外,該人士認為,國產廠家為了刻意應對3·15,最近集中宣傳“屏保期”提至三年,只能說明國產廠家的舉動“很應景”。
上述人士稱,外資彩電企業的售后規范都一樣,國家對于平板電視售后的相關規范出臺在即,公司肯定會按照規范執行。
據悉,我國彩電售后服務“三包”仍在執行1995年的標準。該標準要求彩色電視機“主要部件保修三年”。但現實情況是,平板電視無論在零部件及工作原理上,都與傳統的CRT電視(顯像管電視)存在很大的區別,難免會有企業鉆空子。
一位國內彩電廠家高層介紹,在2007年的彩電大戰中,幾家國產彩電龍頭企業為了增加美譽度,將“屏保期”提升到三年,并延續至今。
廠家說法
“彩電三包不適用于液晶”
國家關于彩色電視機的三包規定,主要部件保修3年。
對此,LG客服工作人員解釋,“三包法指的是普通的電視,液晶電視跟普通電視有區別的,三包法上并沒有說液晶電視是保修三年的。”LG客服認為國家對于彩色電視機的三包不適用于液晶電視,液晶電視的保修只能按公司自己的規定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