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電企業若混淆“包修”和“保修”概念,將受到嚴格調查。昨日記者從上海電子產品維修服務協會獲悉,近期全國已開展調查家電維修業的6種違法違規行為,本市將重點調查混淆“保修”和“包修”、虛假服務承諾等主要問題,調查結果將在明年“315”前上報并向社會公布。
中國家用電器服務維修協會副會長郭赤兵近日在北京表示,鑒于目前部分家電企業在執行國家家電產品的“包修”政策、執行家電下鄉售后服務政策以及兌現服務承諾方面,存在著嚴重的違法違規行為,該協會正在對家電維修業6種違法違規行為展開調查。這6種違法違規行為有:企業在執行國家家電產品“包修”政策中,混淆或有意混淆“包修”和“保修”;沒有明示平板電視機“包修”期限,“包修”的主要部件名稱與“包修”規定不符;企業倒閉或停產不能履行“包修”責任;家電下鄉中標企業沒有明示“包修”政策;沒有落實“7*24小時”電話服務;虛假、夸大服務承諾,不兌現服務承諾等。
據承擔此次本市調查任務的上海電子產品維修服務協會相關人士介紹,本市將從今年12月至明年2月,主要針對6種違法違規行為中的混淆“保修”和“包修”、虛假服務承諾兩大問題展開調查,以維護家電維修業整體利益,堅決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協會將在明年“315”前,將調查結果上報全國協會匯總,并向社會公布調查結果,同時將建議有關政府主管部門加強監管,專項治理。上海市場的十幾家家電服務企業如長虹、海爾、索尼等均表示已收到調查公函,并表示將在自查的基礎上,配合協會和社會機構的抽查。
“包修期”與“保修期”的區別
“包修期”是指“三包商品”的三包有效期,一般為一年。目前國家明示了23種三包商品,包括彩色電視機、家用錄像機、攝像機、家用電冰箱等,在這些商品的一年三包有效期內,經營者為消費者維修商品質量問題,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保修期”是指非三包商品的“保修期”或者三包商品除去第一年以后的“保修期”。在這個期限內經營者為消費者維修商品質量問題,可以收取零件成本費,但不能收取維修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