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保護策略一直是夏普的核心競爭手段
知識經濟的崛起,促使國際知識產權糾紛案件頻繁發生。在這種大背景下,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和超前知識產權開發成為了國際大企業保持國際領先地位的重要手段。作為液晶顯示技術幾十年的堅持者和集大成者,夏普諸多的付出和對產業風險的承擔最終凝聚成的結果就是那些重要的專利權。對于專利權的保護,可以看成是夏普保護自己“液晶帝國”的發動機和心臟。
在知識產權保護上,夏普建立了周密的制度。與大多數企業的技術開發團隊不同,夏普液晶電視業務技術力量一直堅持被夏普稱為“技術開發力量”與“專利技術力量”同步協調的策略。夏普除了強化企業的技術開發外,更加強調專利權的申請和保護。夏普將專利相關業務技巧同樣看作企業的重要財富積累和核心的關鍵技術。在夏普技術團隊中除了普通開發人員之外,還包括一個幾十人組成的“專利戰略小組”:在一項技術尚未完成的時候,這個小組就會幫助技術人員,就專利權利范圍的表述方法以及申請方式等提出意見。通過專業的專利策略研究,夏普能夠在第一時間以最好的方式為自己的知識產權尋找來自法律的保護。在對外專利和技術交流之中,夏普并不反對適時的交叉授權和有償使用。但是對于核心的專利技術,夏普往往采取不同的保護策略。“專利戰略小組”就是其中之一。這個由律師、技術專家和知識產權專家共同組成的部門獨立于公司的任何行政部門,而直接對高層負責。專門負責核心性知識產權的保護工作和制定長期的知識產權策略。這包括知識產權的申請、保護、授權使用、糾紛和法律事務等。而對于對外的技術合作,夏普更是謹慎。核心知識產權的隨意授權,哪怕收取了高額費用也往往得不償失:這是在為自己培養競爭對手。“將公開范圍限定在非競爭的領域里”是一個重要原則。另一個重要原則是,強調知識的增長和創新,強調以知識培養知識,以專利創造專利。這種對等的價值原則,使得既能夠發揮自己擁有的專利的商業價值,又可以免受“培養競爭者”的困擾。這個原則夏普自己成為“協創與競爭”——為了創造而協作,不是為了協作而協作,只有具有創造價值的時候才為了協作而公開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