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喝了一杯豆漿,不經意間發現包裝上赫然寫著引進韓國技術和美國的凈水機生產——沒想到,老祖宗留下來的東西也要用洋技術生產了。這不經使人聯想起“知識就是力量”這句名言。進而聯想起來最近夏普和三星圍繞著“液晶技術”專利而展開的一輪口水戰。
事實上,其它液晶產品相關企業受到夏普的專利權追究和起訴已經不是第一次了。2004年6月,夏普就以液晶面板像素缺陷修正技術專利受到侵犯為由,向東京地方法院提起訴訟。訴訟要求包括停止進口與銷售使用臺灣友達光電(AU Optronics)面板的臺灣東元電機(TECO Electric&Machinery)生產的液晶電視。這些涉案產品由東元電機日本法人——三協進口、AEON在日本獨家銷售。夏普聲稱受侵犯的專利于1992年1月21日在日本國內公布,專利號為2106809。該技術的主要效果是在液晶面板的一部分TFT損壞時,例如出現壞點,該位置的像素將一直以中間色調顯示,以此減少缺陷對畫面效果的影響。
2006年1月令一家臺灣企業臺灣瀚宇彩晶(HannStar Display)及其相關公司臺灣瀚斯寶麗(Hannspree)、美國瀚斯寶麗加利福尼亞(Hannspree California)再次被夏普以四項專利侵權為由告上日本東京地方法院。夏普認為受到侵權的專利的美國專利號為“5,280,372”、“5,760,855”、“5,852,485”和“5,907,376”。 夏普和瀚宇彩晶于2003年1月,簽訂了個人電腦用液晶面板相關專利的授權合同,且已于2006年12月31日到期。在到期之前,瀚宇彩晶未按照協議向夏普付清專利使用費。因此,夏普于2006年1月,向東京地方法院起訴要求瀚宇彩晶停止侵權并支付損害賠償,停止銷售使用瀚宇彩晶液晶面板制造的液晶顯示器及液晶電視。此案目前依然在上訴中。今年,7月夏普又一次以五項專利權被侵犯為由,美國德克薩斯州東部地方法院,將三星及其關聯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停止三星品牌的具有侵犯專利的液晶電視產品、液晶顯示器以及手機的銷售,并賠償損失。夏普此前曾就專利的授權問題與三星進行了協商,但夏普認為“通過協商難以解決問題”,因此決定訴諸法律。
知識經濟的崛起,促使國際知識產權糾紛案件頻繁發生。在這種大背景下,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和超前知識產權開發成為了國際大企業保持國際領先地位的重要手段。作為液晶顯示技術幾十年的堅持者和集大成者,夏普諸多的付出和對產業風險的承擔最終凝聚成的結果就是那些重要的專利權。對于專利權的保護,可以看成是夏普保護自己“液晶帝國”的發動機和心臟。
在知識產權保護上,夏普建立了周密的制度。與大多數企業的技術開發團隊不同,夏普液晶電視業務技術力量一直堅持被夏普稱為“技術開發力量”與“專利技術力量”同步協調的策略。夏普除了強化企業的技術開發外,更加強調專利權的申請和保護。夏普將專利相關業務技巧同樣看作企業的重要財富積累和核心的關鍵技術。在夏普技術團隊中除了普通開發人員之外,還包括一個幾十人組成的“專利戰略小組”:在一項技術尚未完成的時候,這個小組就會幫助技術人員,就專利權利范圍的表述方法以及申請方式等提出意見。通過專業的專利策略研究,夏普能夠在第一時間以最好的方式為自己的知識產權尋找來自法律的保護。在對外專利和技術交流之中,夏普并不反對適時的交叉授權和有償使用。但是對于核心的專利技術,夏普往往采取不同的保護策略。“專利戰略小組”就是其中之一。這個由律師、技術專家和知識產權專家共同組成的部門獨立于公司的任何行政部門,而直接對高層負責。專門負責核心性知識產權的保護工作和制定長期的知識產權策略。這包括知識產權的申請、保護、授權使用、糾紛和法律事務等。而對于對外的技術合作,夏普更是謹慎。核心知識產權的隨意授權,哪怕收取了高額費用也往往得不償失:這是在為自己培養競爭對手。“將公開范圍限定在非競爭的領域里”是一個重要原則。另一個重要原則是,強調知識的增長和創新,強調以知識培養知識,以專利創造專利。這種對等的價值原則,使得既能夠發揮自己擁有的專利的商業價值,又可以免受“培養競爭者”的困擾。這個原則夏普自己成為“協創與競爭”——為了創造而協作,不是為了協作而協作,只有具有創造價值的時候才為了協作而公開專利。
據美國國家專利報告,液晶領域的專利約90%屬于日本。這其中大多數有屬于夏普和以夏普為核心的產業集團。雖然近幾年來國際液晶市場獲得了長足的進展,以每年接近一倍的速度增長。同時以韓國和臺灣為代表的液晶屏幕生產企業的產能也已經形成了規模優勢,但是日系廠商憑借多年研發和積累形成的專利權優勢依然無法繞過。
而國內液晶產業鏈條剛剛開始組建。雖然京東方和上廣電都已經形成一定的屏幕產能,但是最上游資的配套問題依然沒有能夠好好的解決。在液晶技術上,上廣電主要來源于與日本企業NEC的的合作,京東方則是源于對韓國企業的收購。在專利技術上,國內產業鏈沒有任何優勢可言。即便日方統一以互相授權的方式共享專利,國內企業恐怕也拿不出令人滿意的資助專利權。
隨著國際液晶產業鏈的壯大和向韓國,臺灣地區以及我國大陸地區的轉移,日本企業,尤其是“當慣了”老大的夏普可定會為保持自己的市場分額而采取必要的技術壁壘措施。這次對韓國三星的起訴中,夏普明確表示,自己的目的是:“為了使自身知識產權的價值得到承認”。這樣的表面上不具商業價值的目的,其實是一步很好的棋。它首先向三星作出了一個明確的姿態: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當然,三星可以通過專利交叉授權來解決問題。何況兩家大企業傷了和氣并不好。而另一方面,三星如果認可夏普的專利請求,就等于“自身知識產權的價值得到承認”,那么夏普在將類似的知識產權向其它液晶企業主張權利的時候,就有了“客觀”的依據。夏普三星事件等于在對所有靠液晶吃飯的人說: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這里面敲山震虎的價值可是不小哦。
在法律上雖然對于企業壟斷行為又相關的立法規定,但是對于由于掌握了足夠多的核心技術而造成占據某一市場領域100%的市場份額,反壟斷法恐怕也沒有什么好的辦法。因此,技術壟斷已經成了發達國家和大企業集團構筑壟斷市場的主要方式。
今年年初美國市場開始征收數字電視的一系列相關專利費。導致中國出口美國的電視機產品增加約每臺10美元。而美國市場對產品價格敏感要高于任何其它的市場——它們甚至能容忍對性能進行的犧牲。這直接導致07年上半年,中國彩電企業產品出口額的下降。以專利技術和技術侵權為主的,針對其他國家產品的新型貿易壁壘已經初見端倪。
夏普頻繁的動用專利屠刀來保護自己的市場,充分說明國際經濟秩序對知識產權的敏感。這把鋒利無比的屠刀已經在臺灣和韓國液晶企業身上試過,不知道下一步會不會指向國內相關企業。伴隨這液晶電視市場產成熟,產品同質化嚴重,夏普等國際大廠勢必加強專利權的保護,以使自己的產品在技術、品質甚至價格上保持市場優勢。一場以專利權之爭為主線的爭霸戰已經在液晶產業拉開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