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喝了一杯豆漿,不經意間發現包裝上赫然寫著引進韓國技術和美國的凈水機生產——沒想到,老祖宗留下來的東西也要用洋技術生產了。這不經使人聯想起“知識就是力量”這句名言。進而聯想起來最近夏普和三星圍繞著“液晶技術”專利而展開的一輪口水戰。
夏普液晶廣泛應用的專利戰術
事實上,其它液晶產品相關企業受到夏普的專利權追究和起訴已經不是第一次了。2004年6月,夏普就以液晶面板像素缺陷修正技術專利受到侵犯為由,向東京地方法院提起訴訟。訴訟要求包括停止進口與銷售使用臺灣友達光電(AU Optronics)面板的臺灣東元電機(TECO Electric&Machinery)生產的液晶電視。這些涉案產品由東元電機日本法人——三協進口、AEON在日本獨家銷售。夏普聲稱受侵犯的專利于1992年1月21日在日本國內公布,專利號為2106809。該技術的主要效果是在液晶面板的一部分TFT損壞時,例如出現壞點,該位置的像素將一直以中間色調顯示,以此減少缺陷對畫面效果的影響。
2006年1月令一家臺灣企業臺灣瀚宇彩晶(HannStar Display)及其相關公司臺灣瀚斯寶麗(Hannspree)、美國瀚斯寶麗加利福尼亞(Hannspree California)再次被夏普以四項專利侵權為由告上日本東京地方法院。夏普認為受到侵權的專利的美國專利號為“5,280,372”、“5,760,855”、“5,852,485”和“5,907,376”。 夏普和瀚宇彩晶于2003年1月,簽訂了個人電腦用液晶面板相關專利的授權合同,且已于2006年12月31日到期。在到期之前,瀚宇彩晶未按照協議向夏普付清專利使用費。因此,夏普于2006年1月,向東京地方法院起訴要求瀚宇彩晶停止侵權并支付損害賠償,停止銷售使用瀚宇彩晶液晶面板制造的液晶顯示器及液晶電視。此案目前依然在上訴中。今年,7月夏普又一次以五項專利權被侵犯為由,美國德克薩斯州東部地方法院,將三星及其關聯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停止三星品牌的具有侵犯專利的液晶電視產品、液晶顯示器以及手機的銷售,并賠償損失。夏普此前曾就專利的授權問題與三星進行了協商,但夏普認為“通過協商難以解決問題”,因此決定訴諸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