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運營銷非主流經典案例選摘
1984年洛杉磯夏季奧運會:柯達
奧運營銷”的概念最早出現在1984年,用于描述在這一年舉行的洛杉磯奧運會上一些企業所采用的特殊營銷手段。在這屆奧運會上,富士耗費巨資成為奧運贊助商,而其競爭對手柯達卻成為了ABC電視網的贊助商,并由此創造了一個非奧運營銷的經典:因為贊助電視網,柯達有權在奧運轉播過程中不斷傳播柯達的品牌標識。在沒有付出額外贊助費用的前提下,柯達成功地在美國本土舉行的奧運會上捍衛了自己的市場。相比之下,富士的市場占有率雖然從奧運會之前的11%提升到了15%,但并沒有賺回巨額的奧運贊助費。
1998年長野冬季奧運會:富士
在1984年吃過柯達的虧后,富士在1998年日本長野冬奧會上“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柯達是當時的奧運贊助商,作為贊助權利的一部分,僅有柯達公司能在新聞中心提供分發和沖洗膠卷的服務,柯達在主新聞中心設立了大型沖印部,可為650位攝影記者沖印大約7.5萬個膠卷。但富士卻另辟蹊徑,它在主新聞中心外面免費分發和沖洗富士膠卷,就像柯達在新聞中心里所做的那樣。而柯達對此卻無可奈何。這使許多人以為富士就是這屆奧運會的贊助商。
2004年雅典夏季奧運會:三角輪胎
雅典奧運會期間,中國的三角輪胎也在中央電視臺奧運專題欄目《中國驕傲》中投放擦邊球廣告:一群人正在收看奧運電視節目,中國隊又獲金牌了,人群歡呼:“真是中國的驕傲啊!”這時,路邊的一位汽車司機拍了拍汽車輪胎說:“三角輪胎,也是中國驕傲!”這則結合“中國驕傲”設計的廣告創意,借助奧運點燃的愛國情緒,使三角輪胎給電視機前的觀眾留下了深刻印象。
2004年雅典夏季奧運會:可口可樂
可口可樂早在2004年雅典奧運會前就簽下劉翔、馬琳和滕海濱為奧運代言人。可口可樂在這筆交易中的花費遠小于奧運之后與劉翔簽約的其他企業。擁有遠見,并對代言人作客觀分析,先別人一步為可口可樂帶來了巨大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