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之規定,上海市浦東新區政府采購中心受委托,對上海市浦東新區文化藝術指導中心演出設備購置采購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投標采購,特邀請合格的供應商前來投標。
一、合格的投標人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供應商。
2、根據《上海市政府采購供應商登記及誠信管理辦法》已登記入庫的供應商。
3、其他資格要求:
3 投標人的資格要求 3.1投標人應具備承擔本項目的資質條件、能力和信譽。 3.1.1資格條件: a.投標單位具有相應經營范圍。 b.投標產品(揚聲器、功放、數字調音臺、電腦燈等),需有設備生產廠家或總代理出具的本項目授權書(在投標文件中提供清晰的彩色掃描件)。 3.2投標人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22條規定且取得投標資格,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如有不提供,視作不滿足資格條件。 3.2.1投標人的資質證書; 3.2.2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等有效證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3.2.3經審計的最近一年財務狀況報告或財務狀況報告(2015年度),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證明材料(2016年度任一月份);(說明:依法繳納稅收的證明材料以稅務機關出具(確認)的憑證(完稅證明或稅務繳款)為準;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證明材料以社會保險機構出具(確認)的征收憑證為準。) 3.2.4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專業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詳見“投標文件格式”中《項目主要管理人員組成》); 3.2.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詳見“投標文件格式”中《無重大違法記錄承諾書》)。 3.2.6投標人應按照《上海市電子政府采購管理辦法》辦理注冊登記與安全認證。 3.3其他要求: 3.3.1報名截止之日前三年內,在政府采購活動中無不良行為記錄。 3.3.2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 3.3.3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3.3.4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投標人,不得參加本項目的采購活動。 3.3.5被責令停業的投標人不得參加本項目投標。 3.3.6被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的投標人不得參加本項目投標。 3.4 投標人如以聯合體形式參與投標的,應遵循以下要求: 詳見招標文件
二、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上海市浦東新區文化藝術指導中心演出設備購置
2、招標編號:SHXM-01-20160822-1828(代理機構內部編號:)
3、預算編號:01-16-07635
4、項目主要內容、數量及簡要規格描述或項目基本概況介紹:
音頻、擴聲系統由數字調音臺、音箱與功放及其控制器系統、傳輸分配系統、話筒、音源設備及周邊設備等部分組成。系統架構需要充分考慮到各種流動場地的擴聲演出的不同需求,擴聲系統設備包括擴聲音箱、功率放大器,信號處理與控制設備和用于上述設備的安裝連接監測調試的各種線纜接頭、吊掛件等配套設備。舞臺燈光系統主要選用新型節能燈具及光束燈、燈光控制臺、LED搖頭燈、追光、激光部分組成。
5、交付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
6、交付日期:合同簽定后90天到貨并調試完畢。
7、采購預算金額:6979500(國庫資金:6979500;自籌資金:0)
8、采購項目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情況:
三、招標文件的獲取
合格的供應商可于2016-08-31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6-09-07截止,登錄“上海政府采購網”(http://www.zfcg.sh.gov.cn)在網上招標系統中上傳如下材料:
無
合格供應商可在上述規定的時間內下載招標文件并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參加投標。
凡愿參加投標的合格供應商應在上述規定的時間內按照規定獲取招標文件,逾期不再辦理。未按規定獲取招標文件的投標將被拒絕。
注:投標人須保證報名及獲得招標文件需提交的資料和所填寫內容真實、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標人遞交虛假材料或填寫信息錯誤導致的與本項目有關的任何損失由投標人承擔。
四、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
1、投標截止時間:2016-09-22 10:00,遲到或不符合規定的投標文件恕不接受。
2、開標時間:2016-09-22 10:00。
五、投標地點和開標地點
1、投標地點:上海市浦東新區民生路1399號1C06室
2、開標地點:上海市浦東新區民生路1399號1C06室。屆時請投標人代表持投標時所使用的數字證書(CA證書)參加開標。
3、開標所需攜帶其他材料:
自行攜帶無線上網的筆記本電腦、無線3G或4G上網卡及投標所用的數字CA證書。
六、發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變更我們會通過“上海政府采購網”、“”通知,請供應商關注。
七、其他事項
2016年9月7日14:00時在上海市浦東新區民生路1399號4樓4B07室舉行答疑會
八、聯系方式
采購人: | 上海市浦東新區文化藝術指導中心 | 采購代理機構: | 上海市浦東新區政府采購中心 |
地址: | 上海市浦東新區迎春路324號 | 地址: | 上海市浦東新區民生路1399號(太平人壽大廈)4樓 |
郵編: | 200135 | 郵編: | 200135 |
聯系人: | 王文旗 | 聯系人: | 高偉 |
電話: | 20806607 | 電話: | 38460091 |
傳真: | 68764307 | 傳真: | 68542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