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王易博士訴訟不止
每經記者謝曉萍徐潔云發自北京上海
漢王、易博士兩巨頭之爭目前有了新的進展。
針對漢王反訴易博士董事長楊洪一事,楊洪昨日對《每日經濟新聞》表示,漢王的反訴已經被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一中院)以反訴的理由不成立駁回。
雙方各執一詞
漢王公關人士對此表示,一中院駁回反訴的真正原因是索賠100萬元金額的標的不夠。“不過我們已經向海淀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楊洪應該收到法院的傳票了。”
“我們的確已經收到了傳票。”楊洪表示,易博士已在法定期限內向法院提交了“管轄權異議書”,同時指出漢王起訴的“虛偽事實”不存在,希望法院撤消立案。
漢王在提交給法院的民事訴狀中如此敘述:漢王與易博士均為電子閱讀領域的經營者,具有直接的競爭關系,易博士通過其網站、媒體、手機短信發布損害漢王商業信譽和商品聲譽的言論和文章,已經對漢王構成了不正當競爭。
此外,漢王在提交給一中院的民事反訴狀中還指出,在易博士對漢王提起訴訟后,楊洪還通過手機不斷向政府官員、業內單位、新聞媒體等發布短信,宣傳易博士對漢王的起訴;更為甚者,楊洪通過手機短信警告漢王的各地經銷商,稱銷售“漢王電紙書”將可能被作為共同侵權人,追究連帶賠償責任。
針對漢王的指責,楊洪對此予以否認,“如果事實真的像漢王所說的,為什么一中院以證據不足予以駁回?”
漢王方面回應稱,既然已經向法院提起了訴訟,就已經掌握了相關的證據,具體的事宜現在還不宜對外公布。
記者在漢王起訴書中看到,漢王對易博士的訴訟所提出的商業信譽損失、商品信譽損失及其他經濟損失也從100萬元降到了50萬元。
楊洪對《每日經濟新聞》表示,漢王起訴易博士捏造散布謠言所謂的“虛偽事實”主要是漢王公司受到版權局、公安局、工商等部門的聯合執法查處,以及漢王因虛假宣傳被起訴。
楊洪認為上述事實真實存在,易博士未捏造散布,根本不存在損害其商業信譽和商品信譽的事實,漢王的起訴不符合法定受理的條件。
針對漢王的起訴,易博士方面也提出了管轄權異議,請求海淀區法院駁回漢王公司的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