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安慶市大觀區(qū)海口鎮(zhèn)的教師何科能和兒子何馳一起搗鼓出“數碼照相攝像簡易多功能投影機”,并獲得實用新型專利。當父子倆與一家企業(yè)簽定專利轉讓合同之后,他們竟發(fā)現(xiàn)三星(中國)投資有限公司(下文稱三星(中國)公司)涉嫌剽竊其專利技術,導致他們轉讓費超千萬元的專利轉讓合同無法履行。一審中,何科能并沒有得到他想要的結果。近日,何氏父子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向三星(中國)公司索賠一千萬元。
幫兒戒網癮搞出專利
2003年時,何科能剛上中學的兒子何馳沉溺于網絡游戲,成了何科能的一個“大心病”。
既然網絡游戲能讓兒子著迷,那么,能不能找到另一種讓兒子更感興趣的事情來轉移他的注意力呢?何科能于是便想用自己愛搞小發(fā)明的特長來引導兒子。
沒想到這一招還真靈,何馳立刻來了興趣。不僅遠離了網吧,還在認真學習之余,鉆研起小發(fā)明來。后來,父子倆便陸續(xù)申報了好幾項發(fā)明專利。2007年2月28日,以何科能為設計人、何馳為專利權人的“數碼照相攝像簡易多功能投影機”獲得了實用新型專利證書。
千萬元轉讓費化泡影
專利申請后,有許多外地企業(yè)與何氏父子協(xié)商,愿意投資合作或收購這項專利。當年10月28日,沿海一家企業(yè)專程找到他們,并簽定了一份專利轉讓合同,轉讓費高達1200萬元。
但令何氏父子沒想到的是,專利轉讓合同簽定沒幾天,何科能卻接到浙江企業(yè)的電話說,有“數碼照相攝像簡易多功能投影機”的專利產品在北京出售。
為了求證,何科能立即請假來到北京,并找到了三星LED迷你投影機產品說明書等證據。在掌握大量證據后,2010年4月13日,何氏父子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交訴狀,請求法院判令三星(中國)公司銷毀三星LED迷你投影機產品,并判令三星(中國)公司賠償其經濟損失1000萬元。
4月16日,三星(中國)公司與何科能協(xié)商,提出考慮到他對專利研發(fā)的熱情愿作出資助行為,向其本人“損贈”3萬元人民幣,前提是何氏父子必須承諾永遠放棄向任何行政、司法、立法機關等權威機構或民間組織對三星(中國)公司或其關聯(lián)方提出任何侵權、索賠等民事主張的權利。
何科能鑒于自己只代表設計人,不代表專利權人,所簽承諾應屬無效,而且作為專利權人的兒子何馳仍可主張權利。加上他為了取證和訴訟,已花去了數萬元,手頭非常拮據,何科能當天就簽了承諾書。
三星(中國)公司后來在開庭答辯時,以何馳及其父親不能再對三星(中國)公司起訴為由,請求法院駁回何馳的訴訟請求。2010年9月10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認為何馳所訴案件沒有落入涉案專利保護范圍,不構成侵犯專利權,駁回了何馳的訴訟請求。
何馳的訴訟請求被駁回后,何科能、何馳父子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訴。昨日,何科能告訴記者,此次上訴請求北京市高院重審,澄清事實,撤銷原判,予以改判。
而三星(中國)公司授權北京三星通信技術研究公司寫的《致何科能先生的一封信》中稱,何氏父子的專利共有8個技術特征,而該公司生產的產品僅有5個技術特征,依據“全面覆蓋原則”,該公司產品對何氏父子的專利不構成侵權。而對于三星(中國)公司方面的說法,何科能表示不能接受,因為三星的這種產品實現(xiàn)了其專利基本的功能,有悖相關法規(guī)。
何科能說,為了維權,自己并沒有聘請律師,工作之余,他一直在研究相關法律,“不管多難,我都誓將官司打到底。”
律師:“拉鋸戰(zhàn)”剛剛開始
對于此案,安徽中皖律師事務所程玉偉律師說,專利維權專業(yè)性、技術性很強,并且涉及到海量的法律知識、繁瑣的法律程序,相對于“半路出家”的何氏父子的“孤軍奮戰(zhàn)”,三星這樣的大公司有精干的法律顧問團隊,因此,何氏父子維權之路,將十分艱難。
程玉偉律師說,被告侵權人往往會實施“拉鋸戰(zhàn)”,通常做法就是訴被仿專利無效,抄襲者只要能竭力找到其產品申請專利之前有與之設計構成相似的,那么其專利申請就是無效申請,維權行動往往就在這樣的來回取證、論證中擱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