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 編 號 :CG(J)2007-0589
項 目 名 稱 :教學設備
集中采購機構 :沈陽市政府采購中心
1、沈陽市政府采購中心受沈陽市財政局的委托,就教學設備項目進行競爭性談判采購。
采購內容:
樂器及配件 1 項
序號, 設備名稱, 設備型號及主要技術參數, 數量
1, 長號 (中音), CONN 52H, 1
2, 長號 (C次中音), CONN 88H, 1
3, 五音 排鼓, 蘇州產 姑蘇牌, 1組
4, 民族定音鼓, 蘇州產 姑蘇牌, 1組
5, 譜臺, , 50個
6, 定音鼓(套), 美杰士, 1套(3個)
7, 小提琴發射器、接收器, 發射器SAMSON Airline77、接收器CB40, 1套
8, 電聲小提琴, 雅馬哈200, 1
9, 架子鼓, 德國索諾, 1套
10, 镲片, 知音牌 (美國), 1套
要求:以上設備質保一年。投標商需提供廠家授權原件。
注:投標人在所投的品目中不能缺項。
2、誠邀具備承攬以上項目資質的公司就上述采購項目提交密封投標文件。
3、茲定于2007年09月20日起,投標人可以在沈陽市政府采購網站上免費下載競爭性談判采購文件。
4、接收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為2007年09月27日9點30分整,在此時間之后送達的投標文件恕不接受。
5. 投標保證金
5.1 投標人應提供投標保證金為人民幣伍千元整。投標保證金可以采用銀行匯票的形式交納。
5.2 投標保證金也可以通過銀行轉賬方式在北京時間2007年09月26日上午11:00時前匯入以下指定賬戶:
收款單位:沈陽市政府采購中心
開戶銀行:盛京銀行沈陽市太原支行
銀行賬號:0307020140940000475
5.3 在開標時,投標人未按招標文件要求交納投標保證金的,或未按規定時間要求將投標保證金匯入指定賬戶的,集中采購機構將拒絕接受投標人的投標文件。
5.4 特別說明,在開標當日集中采購機構將拒絕接受轉賬支票。
5.5 集中采購機構將在中標通知書發出后五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未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在政府采購合同簽訂后五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
5.6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投標保證金將不予退還:
(1)開標后在投標有效期間,投標人撤回其投標文件的;
(2)中標人拒絕繳納履約保證金的;
(3)中標人拒絕與采購人簽訂政府采購合同的。
6. 履約保證金
6.1 本項目履約保證金為人民幣伍千元整。中標人應在收到中標通知書五日內,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繳納履約保證金,否則將沒收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取消中標人的中標資格,中標資格授予排名次低的投標人或重新組織招標采購。
6.2 中標人必須持已繳納履約保證金的有效證明至集中采購機構簽署政府采購合同,集中采購機構將在中標人完成合同,并經集中采購機構和采購人驗收合格后五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中標人的履約保證金。
6.3 如果投標人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買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得到補償。
7、接收投標文件地點:沈陽市政府采購中心
8、競爭性談判時間:2007年09月27日 9點30分整。
競爭性談判地點:沈陽市政府采購中心。
集中采購機構:沈陽市政府采購中心
地 址:沈陽市和平區和平北大街59號和平大廈2樓(總統大廈北行300米)
聯系電話:22896627
聯系人:丁庶君/陸金榮
沈陽市政府采購中心
200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