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列》、《財政部18號、19號、20號令》、《政府采購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項目資金己落實。采購方式已得到相關部門的批準。保山市天瑞建設工程招標咨詢有限公司受昌寧縣公安局的委托,就高清視頻會議系統升級改造采用競爭性磋商方式進行采購,F邀請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加磋商和報價。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名稱:高清視頻會議系統升級改造
2.采購編號:TRZBC2016-90
3.采購內容:本項目涉及到的高清視頻會議系統升級改造方案的優化升級、相關設備的采購、安裝、調試、試運行、檢測驗收、技術培訓、項目完成期限及售后服務等。采購數量詳見附表采購清單,本次采購共劃分為1個標包,擬參與磋商的供應商必須就整個標包提出磋商申請,不得拆分,具體內容詳見附表及招標文件;
4.采購預算:386947.00元
5.資金來源:2016年公安裝備經費
6. 項目完成期限:合同簽訂之日起20日歷天內完成
7. 項目實施地點:昌寧縣公安局指定地點
8. 質量標準:達國家及行業標準;
9. 供應商報名成功后可進行現場踏勘,以便獲取有關編制響應文件所涉及的現場資料,現場踏勘產生的風險及相關費用由供應商自行承擔;踏勘地點為:昌寧縣公安局。
10.付款方式:甲乙雙方在合同中約定。
二、供應商資格要求:
供應商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一)磋商供應商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登記注冊的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其營業執照須具備本次采購內容相應的經營范圍,且具有完成本項目的服務能力;
(二)財務狀況報告,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
(三)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產品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
(四)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五)具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的證明材料。
(六)本次采購項目須符合的其它條件:
1. 磋商供應商若是生產廠家須提供相應產品的生產許可(若有)、主要產品質量相關認證證書;供應商若是代理商須提供生產廠家或總代理出具的針對本次采購的產品代理授權書(指附表中要求提供授權的產品)、銷售證明(指附表中要求提供銷售證明的產品)、經營許可證明、廠家或總代理的相關證明書;提供產品技術參數彩頁資料原件及相關說明書;
2. 為了更好售后服務,本次招標的擴聲系統、數字會議系統、矩陣切換系統中的設備必須與核心視頻會議設備完全兼容,
3.供應商提供的產品(包括配件)必須是正規渠道全新的原裝正品,外觀及內在品質良好、符合招標文件所規定的技術參數并保證供貨;所投產品應符合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相應技術、節能、安全和環保標準;如國家有關部門對供應商或產品有強制性規定或要求的,則供應商的提供產品必須符合相應規定或要求;
4 供應商注冊地點在外地的,須承諾若有幸成為成交供應商須保障有充分的本地售后服務保障能力,供應商應具有履行合同的專業、技術資格能力,并在資金、設備和其他物質設施狀況、管理能力、經驗、信譽和相應的從業人員等方面能滿足本采購項目的供貨和服務;
5 本項目不接受被有關行政監督部門禁止參加采購活動及有重大違法記錄的企業提出的磋商申請;
6. 供應商須提供公司所在地人民檢察院出具的《檢察機關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并保證在有效期內(可在提交響應文件時提交);
7.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與磋商。
三、供應商報名時須提供:
1.磋商申請書(法人或被授權人簽字確認并加蓋公章)原件;
2.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3.法定代表人證明書、被授權人授權書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加蓋本企業鮮公章);
4.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已辦理三證合一的提供三證合一證件)、等復印件(加蓋本企業鮮公章);
5.供應商須提供針對本項目合法的產品代理授權書(指附表中要求提供授權的產品)、銷售證明(指附表中要求提供銷售證明的產品)復印件(加蓋鮮公章);
6.供應商認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注:請按上述要求提供裝訂成冊的報名資料一份(要求提供原件的須按要求提供),報名書封面上必須注明招標編號、項目名稱、有效的單位名稱、聯系電話、聯系人及單位地址,如供應商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代理公司有權拒絕其提交的磋商申請,帶來一切后果由供應商自行承擔。
四、資格審查方法:資格后審。
五、報名時間:2016年07月15日至2016年07月19日【每日上午08時00分-11時30分,下午14時30分--17時30分】,逾期恕不受理;報名地點:保山市天瑞建設工程招標咨詢有限公司(保山市象山路5號)。
六、每個企業只接受一份企業法人授權委托書報名。
七、競爭性磋商文件獲取、磋商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磋商時間、磋商地點:
1.競爭性磋商文件獲取時間:滿足本公告條件要求且合格的供應商可獲取競爭性磋商文件參加磋商,報名成功同時購買競爭性磋商文件。
2.磋商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和磋商時間:詳見競爭性磋商文件規定時間,逾期送達或未能送達指定地點的磋商響應文件將被拒絕;
3.磋商響應文件提交地點及磋商地點:昌寧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昌寧縣體育場北側一樓)。
八、本采購項目磋商保證及競爭性磋商文件金額:
磋商保證金金額人民幣7000.00元整、競爭性磋商文件費人民幣600.00元整。
九、競爭性磋商文件費及磋商保證金繳納賬戶如下:
競爭性磋商文件費及磋商保證金匯款賬戶 |
開戶名稱:保山市天瑞建設工程招標咨詢有限公司 |
開戶銀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市分行新村支行 |
賬號:5300 1728 6420 5100 0568 |
匯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
匯款交納查詢電話:0875—2147689 |
聯系人:盧女士 |
十、其它事宜
采購單位:昌寧縣公安局
聯系電話:0875-7121088
地址:保山市昌寧縣右甸東路縣檢察院斜對面
采購代理機構:保山市天瑞建設工程招標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保山市隆陽區象山路5號(保山市財政局向東100米處)
聯系人:楊女士 楊先生
電話:0875-2147689
傳真:0875-2147689
備注:供應商在參加磋商申請之前務必認真閱讀競爭性磋商公告全部內容;將在云南省政府采購網、云南省公共資源交易信息平臺網及昌寧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上發布, 本采購編號TRZBC2016-90的公告中相關內容及技術參數若有不同之處以云南省政府采購網上發布的為準,若還有變更將在同一網站上或以書面形式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