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聯建光電對外發布公告稱,為了更好的實施公司成為“數字戶外傳媒集團”的發展戰略,公司擬與控股股東劉虎軍先生共同發起設立投資基金,作為公司產業布局的平臺,推進公司快速做大做強。
根據交易協議,劉虎軍先生應設立一家有限責任公司作為擬發起設立的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基金”)的普通合伙人(以下稱“普通合伙人”),承擔基金的日常運營及投資項目的管理職責。 聯建光電作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除本協議特別約定外,不參與基金的日常管理事務,享有其作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慣常享有的權利,如知情權、投票權、分紅權以及監督普 通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的權利等。
擬設立基金的總規模不超過5億人民幣,其中聯建光電作為有限合伙人投資持有20%的基金份額,劉虎軍先生或劉虎軍先生指定的其他方作為有限合伙人認購 77%的基金份額,普通合伙人認購 3%的基金份額。 基金存續期一般三年,退出期兩年。
根據公告,基金將專注投資于符合聯建光電發展戰略的文化、廣告傳媒、互聯網等領域投資項目,同時兼顧其他領域的具有較高投資價值的投資機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