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海逸恒安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日照市行政事務管理局的委托,就其日照市行政事務管理局廣場監控設備采購項目以公開招標方式組織政府采購,歡迎符合條件的合格投標人參加投標。
一、招標人
單位名稱:日照市行政事務管理局
聯系地址:日照市泰安路
聯 系 人:惠強
聯系電話:8781500
二、招標代理機構
單位名稱:山東海逸恒安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聯系地址:日照市濟南路369號四季圣園北區南沿街
聯 系 人:侯艷玲 張嘉慧
電子郵箱:sdhyharz@163.com
聯系電話:0633-8788369
三、項目說明
項目名稱:日照市人民廣場及辦公大樓外圍監控采購項目
項目編號:WT-RZCG2013-1055
項目內容:日照市行政事務管理局LCD拼接屏、硬盤錄像機、全彩LED條屏、紅外高清網絡智能球等貨物的供貨安裝等總包內容。具體數量及技術參數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供應商不得對所報貨物和服務分解后進行響應。
四、合格的投標人必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不僅限于以下內容):
1、投標人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單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和合同義務,能在國內合法提供招標內容及其相應的服務;
2、投標人須具有安全技術防范工程設計施工貳級及以上、建筑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企業三級及以上資質,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投標人必須滿足全市進一步優化完善視頻監控建設全覆蓋工程實施方案中規定的全市進一步優化完善視頻監控全覆蓋工程建設技術標準的規定,所投產品信號必須接入日照市公安局指揮中心和日照市政府應急平臺中心;
4、若投標人所投拼接屏和網絡監控設備等主項設備若不是投標人自身所生產的,則投標人必須具有所投產品制造商或制造商出資組建(或授權認可)的合法機構為其出具的針對本項目的專項授權書或供應商本身就是該產品的代理/經銷商;
5、非日照市轄區注冊的供應商須在日照地區內設有工商部門注冊的分支機構或售后服務機構(遞交投標文件的同時,供應商須向采購代理機構提交其分支機構或售后服務機構營業執照副本的原件,若為合作售后服務機構的還須提供合作售后服務協議原件;否則,對其報價將不予接受);
6、本次招標不接受投標人以聯合體形式參與投標。投標人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有關規定。
五、招標文件的獲取
1.時間(以下均為北京時間):2013年4月27日至2013年5月16 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
2.地點:山東海逸恒安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日照市濟南路369號四季圣園北區南沿街)。
3.售價:300元/套,售后不退(本項目不提供郵購招標文件服務)。
4.投標人授權代表在購買招標文件時,須向代理機構出具以下資格資質證明材料原件及其復印件一套(加蓋公章,代理機構留存)進行報名審核(報名審核不代表資格審查的最終通過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代理機構將不予辦理招標文件購買手續:
4.1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原件(法定代表人參加報名時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必須有法定代表人的親筆簽名、單位公章并附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授權代表的身份證原件及其社保證明(社保證明系指:社會保險管理機構出具的授權代表在投標人單位的近半年內投保證明、提供社保部門網上查詢打印的證明資料并加蓋社會保險管理中心印簽,企業法定代表人直接參加投標可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下同)。被授權人對本項目的采購活動全過程負責,一經授權不得變更;
4.2投標人的營業執照副本原件,資質證書證書原件,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原件;
4.3非日照市轄區注冊的供應商須提供日照地區內設有工商部門注冊的分支機構或售后服務機構營業執照副本的原件,若為合作售后服務機構的還須提供合作售后服務協議原件;
六、勘察現場:
定于2013年5月6日上午9時30分在日照市政府門口集合,統一安排潛在投標人踏勘本項目現場,過時不候。并根據現場勘察情況,自行設計施工方案、核算所需材料及費用。
七、遞交投標文件的時間和地點
2013年5月17日上午9:00-9:30分,代理機構在日照國際金融中心四樓第六開標室接收投標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規定的投標文件恕不接受。
八、投標截止時間
2013年5月17日上午9:30分,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九、開標時間、地點
代理機構于2013年5月17日上午9:30分在日照國際金融中心四樓第六開標室舉行開標儀式。
十、投標人欲參加本項目的投標,請與代理機構取得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