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05-07
北京市石景山區政府采購中心受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的委托,對下述貨物及服務進行國內公開招標。現邀請合格的投標人前來投標。
一、招標編號:SJSZC-XM201204202721
二、招標范圍及形式:國內公開招標
三、招標項目名稱: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監管場所監控系統改造項目
四、采購人名稱: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
五、采購人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區古城南里甲1號(郵編100043)
六、采購人聯系方式:88788666
七、采購代理機構全稱:北京市石景山區政府采購中心
八、采購代理機構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區八角南路7號
九、采購代理機構聯系方式:68878644
十、采購內容及投標人資格條件:
采購內容: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監管場所監控系統改造
本項目預算金額:人民幣2,820,000元。
★投標人的資格條件:1、投標人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要求;
2、投標人必須具有產品制造商或經銷商提供的授權;
3、投標人須在本地設有完善的實施與服務體系,能提供本項目長期、穩定的本地化技術支持服務;
4、投標人自2010年(含)以后相關項目業績,并提供有效證明(合同復印件);
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且不得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
十一、投標保證金:20,000元
十二. 購買標書要求提交:1、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2、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十三.購買標書費用:200元人民幣/套,請攜U盤拷貝電子版,標書售出后不退。
十四、購買招標文件時間和地點:
時間:2012年5月7日-2012年5月11日(節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30; 下午2:00至5:30(北京時間)
地點:北京市石景山區政府采購中心
十五、詢標時間和地點
時間:2012年5月14日上午9:30
地點:北京市石景山區政府采購中心
十六、投標截止日期:2012 年5月29日上午9:30(北京時間),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規定的投標文件恕不接受。石景山區政府采購中心不接受現場遞交以外的投遞形式,投標人采取其他投遞形式致使投標無效,采購中心不承擔任何責任。(現場遞交系指投標人將投標文件直接遞交給采購中心聯系人,并簽字確認)
十七、開標時間:2012 年5月29日上午9:30(北京時間)。
開標地點:北京市石景山區政府采購中心
十八、評定辦法:綜合評分法
十九、投標保證金
投標人投標時,應當交納投標保證金。投標保證金可以采用現金、支票、銀行匯票、銀行保函等形式交納。投標人未按本《招標文件》的要求交納投標保證金的,其將被拒絕。投標保證金交納不實的,一經發現,由投標人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投標人如做匯款,請在電匯單附言中注明采購編號(SJSZC-XM201204202721),并將匯款憑證當日傳真至68862012周靈。交納投標保證金時,請同時遞交“收退保證金協議”。
開戶銀行及賬號
收 款 人:北京市石景山區政府采購中心
賬號: 0200013409008814043
開戶銀行:中國工商銀行八角支行
網址:http://zfcg.bjsjs.gov.cn/zfcgweb/
項目負責人:郝洪生
聯系方式:(010)68878644
傳真電話:(010)68878644
二十、注意事項:北京市石景山區政府采購中心所有關于《招標文件》的修改、補充或更正,均以電話、短信或傳真等形式通知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故投標人在購買標書簽到表中填寫的手機號碼和傳真號碼須保證準確無誤、真實有效,以確保及時收到有關采購項目變動情況的通知,請投標人予以配合。
北京市石景山區政府采購中心
201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