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盧灣區政府采購中心受用戶委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對下列項目進行競爭性談判。特邀請合格的供應商提交密封響應文件:
一、項目概況
1、項目編號:LWZFCG11-10151
2、項目名稱:盧灣區人民檢察院看守所監控設備更新項目
3、需求簡介:依照高檢院《詢問職務犯罪嫌疑人實行全程同步錄音錄像系統建設規范(試行)》要求,對區看守所3間審訊室進行全數字化改造,并與盧灣區檢察院現有數字化審訊系統保持兼容及數據格式統一 (具體要求詳見談判文件)。
二、合格的供應商除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營業執照中應具備相應的經營范圍;
2、具備工信部頒發的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企業資質;
3、在上海有固定的經營、維護人員,且能提供良好的技術及售后服務支持。
4、根據《上海市政府采購供應商信息庫及誠信檔案管理暫行辦法》已進行登記。如未在上海政府采購網(網址:www.zfcg.sh.gov.cn)登記的供應商,須到上海政府采購網按規定完成登記手續。
6、根據《上海市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僅在已登記入庫的中小企業范圍內采購。
7、福利企業按規定享受相關優惠政策。
8、不接受聯合體響應。
三、報名及獲取談判文件
1、報名時間:2011年8月25日8:30-11:30。
2、報名地點:上海市盧灣區政府采購中心(斜土路222號201室)。
3、報名須帶的材料:營業執照副本原件、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企業資質原件、外地企業須提供在本市的聯系方式;所有原件的復印件一套(加蓋企業公章)。
4、談判文件獲取時間與獲取方式:資質校驗通過的供應商可于2011年8月25日-8月29日期間登錄盧灣區政府采購網免費下載談判文件,也可以報名時帶U盤到免費領取談判文件。
注:非“上海政府采購網中小企業子庫”成員的供應商可以予以報名登記,但必須在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前完成登記手續,否則響應文件不予接受 。
四、現場踏勘
初步定于2011年8月26日13:30在建國中路28號門戶集合,統一進行現場踏勘和答疑。8月29日17:00前,采購中心以傳真或郵件的方式對談判需求補充、調整的內容(如有)向所有報名的供應商作書面澄清,請供應商收到后及時回復。最終需求以談判結果為準,故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一般不因需求調整而延后。
五、談判響應文件提交
1、談判響應文件投交截止時間:2011年9月5日11:00(截止時間當日開始接收談判響應文件)。
2、談判響應文件投交地點:上海市盧灣區政府采購中心,斜土路222號201室。
六、談判安排
談判時間初步安排在2011年9月上旬(具體時間以電話通知為準),談判地點初步定為上海市盧灣區斜土路222號103會議室。如果提交響應資料的供應商多于三家的,將根據談判小組依照規定確定的三家或三家以上的談判名單,通過電話方式通知其參加談判;三家及以下的,通知所有提交響應資料的供應商參加談判。未收到電話通知的供應商不再參加本次項目的談判。
七、聯系方式
集中采購單位:上海市盧灣區政府采購中心
聯系地址:斜土路222號(近局門路)201室
聯系人:蔡胤
電話:23065044 傳真:63057399
上海市盧灣區政府采購中心
二○一一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