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交警支隊機關交通管理監控設備公開招標采購公告
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項目編號:CCGP201107-0006000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長春市政府采購中心受 長春市交警支隊機關 委托,對 長春市交警支隊機關交通管理監控設備公開招標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標采購,茲邀請合格的投標人前來投標。
一、政府集中采購機構:長春市政府采購中心
二、采購人:長春市交警支隊機關
三、項目名稱:長春市交警支隊機關交通管理監控設備公開招標
四、采購預算:本項目的采購計劃編號:2011-05-2327-Z01
計劃編號 預算總額(元) 預算內資金(元) 預算外資金(元) 自籌資金(元)
2011-05-2327-Z01 780000 0 0 780000
五、資格審查方法:資格后審
六、投標有效期:為 90 日歷天(從投標截止之日算起)
七、答疑會時間:2011 年 07 月 08 日 10 時 00 分
八、答疑會地址:長春市政府采購中心開標大廳
九、投標文件份數: 一份正本 五份副本
十、發放標書起始時間:2011 年 07 月 04 日 15 時 30 分
十一、發放標書截止時間:2011 年 07 月 25 日 09 時 00 分
十二、發放標書地址:網上免費下載
十三、投標開始時間:2011 年 07 月 25 日 09 時 00 分
十四、投標截止時間:2011 年 07 月 25 日 09 時 30 分
十五、投標地址:長春市政府采購中心
十六、開標時間:2011 年 07 月 25 日 09 時 30 分
十七、開標地址:長春市政府采購中心
十八、采購內容:檢車線監管中心、駕駛人考試監管中心、業務監管中心
十九、交貨地點:長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
二十、付款方式: 分期付款
工程驗收后,支付應付款的90%,一年后,支付其余的10%。
二十一、交貨期:采購合同簽訂后 20 天
二十二、投標人資質要求:投標供應商應為獨立法人單位并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相應規定,投標人應具備技防辦頒發的三級以上安防資質,另同一品牌只能有一家供應商參與投標,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參加同一品牌產品投標的,應當作為一個供應商計算;如在開標后發現同一品牌投標的情況,按供應商投標報價低的為投標供應商,如報價相同,按供應商遞交投標文件在先的為投標供應商。
二十三、貨物質量要求:合格
二十四、售后服務:優質
二十五、投標保證金:7000元
二十六、評標方法:綜合評分法
補充說明
集中采購機構:長春市政府采購中心
地址:長春市普陽街3177號長春市政務中心二樓(長春市政府采購中心)
郵政編碼:130011
傳真:0431-88779609
聯系人:
金姬蘭 電話:88779602
閆鎮 電話:88779609
采購人名稱:長春市交警支隊
項目負責人:張志軍
聯系電話:13086868688
地 址:長春市景陽大路458號
郵 編:130000
長春市政府采購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