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國舊金山法院的一份裁定使LG、夏普、三星等全球液晶面板巨頭陷入了 “絕境”。該法院存檔顯示,法官認定這些面板巨頭合謀操縱價格,導致下游企業、消費者支付了高費用。
同時,法院認定,這是一起集體訴訟案件,在1999年到2006年不管直接購買液晶面板或是間接買入液晶電視、顯示器等產品的客戶與消費者均可以對這些面板制造商提起訴訟,要求賠償。
針對上述事件,昨日(5月4日),《每日經濟新聞》獨家獲悉,北京市雷曼律師事務所已經同美國Hausfeld律師所聯系,目前正在召集中國的企業加入跨國訴訟,向上述面板制造商要求賠償。
昨日,記者致電相關企業,TCL、聯想、愛國者、海信等企業均表示:“未獲知相關信息!倍L虹表示正在研究,創維則表示還需進一步觀察。
有業內人士指出,這僅僅是一個開始,可以預見的是未來全球面板廠可能將面臨大規模的集體訴訟。
三公司操縱價格被罰巨款
據《每日經濟新聞》了解,該調查起于2006年12月,當時美國司法部、歐盟貿易委員會、日本和韓國的公平貿易委員會先后向韓國三星電子、LG、日本夏普、 NEC,以及中國臺灣的4家面板制造商發出了涉嫌壟斷并操縱面板價格的反壟斷調查。
在美國司法部介入的一項調查中,LG、夏普和中華映管承認,曾通過彼此間密謀限價制造價格壟斷。在2001~2006年期間,LG與中華映管聯手哄抬向多家公司銷售的液晶面板價格;夏普與其他液晶面板廠商聯手哄抬向戴爾、摩托羅拉和蘋果電腦銷售的液晶面板價格。司法部門認定,這三家公司相互交換信息,共同串謀,在報價方面達成了協議。
對此,美國法院在2008~2009年裁定,LG、夏普、中華映管三家公司支付5.85億美元巨額刑事罰款,這也成為美國歷史上第三大壟斷罰款,僅次于2001年維他命廠商的7.52億美元和2005年DRAM價格聯盟的7.29億美元。
據了解,夏普需要支付1.2億美元罰款,這主要取決于三個受害廠商——戴爾、摩托羅拉和蘋果公司。其中,戴爾自2001年4月到2006年12月間曾購買涉案元件用以制造電腦顯示器和筆記本電腦屏幕;摩托羅拉從2005年秋天到2006年6月間曾購買涉案元件制造Razr手機;而蘋果公司在2005年9月到 2006年12月期間生產的iPod音樂播放器也使用了涉案元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