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下午,市交通港口局下發《關于加強上海市公交車輛安全運營管理工作的緊急通知》,要求6月后更新的公交車輛,視頻監控設施必須在車輛交付使用前安裝到位,在公交車輛按規定配備逃生錘的同時,為在崗司售人員專門隨身增配應急救生工具(如榔頭等),使司售人員突遇緊急狀態后,能第一時間進行應急處置。
據悉,各公交運營單位還將組織全體司售人員進行一次正確使用滅火器材和緊急開啟逃生門的技能培訓,提高司售人員的應急處置能力。根據緊急通知的要求,公交司售人員發現欲攜帶危險品上車現象的乘客,應堅決勸阻制止,對可疑物品應主動檢查。
另據了解,目前上海市公交車輛上配置的視頻監控設施,包括主機(含視頻錄像機)、攝像機、監視器、報警按鈕底座等設備。其中,全車須安裝2個報警按鈕底座和至少5個攝像機。
為確保上述工作要求落實到位,從明天起,市交通港口局將會同市安監局、市公安局公交分局,組織開展上海市公交車輛安全運營的聯合專項檢查;9月起,將組織開展2009年公交更新車輛配置車載視頻及有效使用情況的專項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