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消息,據國外媒體報道,日本東京地方法院日前下達判決,要求禁止進口和銷售韓國三星電子3款液晶電視和液晶顯示器,理由是這3款配備液晶模塊的液晶電視和液晶顯示器侵犯了夏普三項專利。
2008年5月30日,夏普對日本三星提起訴訟,稱三星電子生產的40英寸液晶電視和19英寸及30英寸液晶顯示器所配備的液晶模塊,涉嫌侵犯了夏普擁有的大視角和高響應速度等3項專利。夏普并要求日本三星禁止進口和銷售侵犯其專利的產品。
報道稱,夏普接到專利案勝訴的判決后,正在討論對配備該液晶模塊以外的其它產品重新提起禁止進口和銷售的訴訟請求。
報道還稱,夏普、三星的專利權之爭不僅局限于日本本土,在09年1月26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認定夏普侵犯了三星的兩項專利,并對夏普做出初步裁定,禁止其向美國出口及銷售用于液晶電視、筆記本個人電腦和手機等的液晶相關部件和產品。此外,兩公司在美國、韓國、德國及荷蘭等法院的專利侵權訴訟均在審理當中。(文/李松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