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要簡化中小企業貸款流程,政府采購應當優先考慮中小企業產品,地方財政應設立專項資金扶持……24日,市二屆人大常委會第32次會議初審 《重慶市中小企業促進條例(草案)》,希望通過該《條例》,為我市的中小企業健康發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直轄以來,中小企業已成為推動我市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力量。截至2006年底,我市中小企業共13.9萬戶(不含個體工商戶),從業人員251萬,實現入庫稅金223.1億元,支付勞動報酬432億元,占全市GDP的比重達到34.6%。
“但目前我市中小企業在創業、發展中還存在許多問題。”市中小企業發展指導局局長馬發驤坦言,首當其沖是融資困難,這已成為制約中小企業發展的“瓶頸”,與大企業相比,中小企業在資源配置和市場競爭中處于弱勢地位。同時,由于缺乏公平競爭環境,企業不合理負擔較重。
《條例(草案)》著重從資金和政策上為促進中小企業的發展提供重要保障。《條例(草案)》明確規定,在同等條件下,政府采購應優先購買中小企業產品、優先接受中小企業提供的服務。
同時,地方政府應在本級財政預算中安排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地方金融機構應當創建適合中小企業的金融產品,簡化貸款流程,擴大對中小企業的貸款總量,對具備條件的可發放信用貸款和無形資產質押貸款,支持中小企業依法開展私募股權融資、項目融資、發行債券等合法方式直接融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