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TFT-LCD面板一線大廠LG飛利浦(LG.PhilipsLCD;LPL)再度傳出官司纏身,LG飛利浦日前在美國挨告,原告指控LG飛利浦和該公司部分高層未能正確揭露公司經營細節予投資人,并使得投資人因此蒙受損失,對此,LG飛利浦有違美國證交法相關規定,1家承接此案的美國律師事務所表示,將代表客戶對LG飛利浦提出損害賠償等相關事宜。
1家美國律師事務所SchiffrinBarrowayTopaz&Kessler于20日發布新聞稿表示,該公司代表客戶向美國紐約州地方法院控告LG飛利浦和部分高層,未能揭露、或陳述錯誤的信息予投資人。該法律事務所指出,LG飛利浦向外界隱瞞企業事實,違反1934年證券交易法案(SecuritiesExchangeActof1934)的規定,其中包括操縱價格以利提升利潤,雖有助于LPL在液晶電視(LCDTV)用面板市場的獲利,然而此違法行為曝光之后,卻也同時導致高階面板產品的價格下滑,并使得LG飛利浦財報表現明顯受損,亦凸顯出LG飛利浦先前對其財務情況和事業前景的說法,缺乏合理基礎,該事務所將代表客戶對LG飛利浦尋求損害賠償。
而SchiffrinBarrowayTopaz&Kessler主要代表,在2004年7月16日~2006年12月11日期間,購入LG飛利浦股票的投資客戶。在2006年12月中旬,多家全球TFT-LCD面板一線大廠接連遭到日、韓等國的公平交易委員會,及美國司法部(DOJ)進行反壟斷調查,其中包括夏普(Sharp)、三星電子(SamsungElectronics)、LG飛利浦,以及臺廠友達及奇美電子等,皆遭到檢舉,指上述公司有聯合訂價之嫌,事發之后,被點名的業者均受此消息影響、股價大跌,其中更以LG飛利浦股價受創最劇,其原因亦包括面板產業景氣低迷,LG飛利浦2006年連續三個季度大幅虧損,而聯合訂價的反壟斷調查,以及此次被控違反證交法等訴訟,無疑使LG飛利浦公司營運更加雪上加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