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的松下等離子彩電突然沒辦法正常使用了,錢女士聯系了維修點。不料維修工上門檢查時,卻發現這臺彩電連生產編號都沒有,這就好比一個人沒有身份證。錢女士跟當初賣出彩電的某家電賣場交涉,賣場卻說,錢女士手上的發票有問題,還向公安機關報了案。
當事人出差在外
據錢女士介紹,去年5月28日,她丈夫在這家家電賣場花18150元買了這臺等離子彩電。“今年2月初,我發現電視機放不出來了,就打了維修點的電話。”錢女士說,維修人員上門后發現電視機沒有生產編號,隨后她跟賣場取得了聯系。賣場負責人上門來道歉并承諾可以換臺新的,但她不同意,要求賣場退一賠一,同時想弄清楚電視機出問題的真正原因。
可是,雙方去工商部門調解時,賣場卻指出,錢女士出具的買電視機的發票是有問題的,并要她對此作出解釋。“既然賣場報案了,現在公安也在調查,我想很快就會有結果,等結果出來再說。”錢女士說。她強調電視機是丈夫買的,其他事情她不清楚。當記者表示希望與其丈夫電話溝通時,她說丈夫出差了,聯系不方便。
疑團重重的發票
家電賣場的有關負責人則說,錢女士出示的發票疑點多多。
首先,發票的紙質很差;其次,這是一張2004年的發票,但上面寫的時間卻是2005年5月;第三,發票合計金額小寫為“50元”,令人匪夷所思;第四,賣場調出來與錢女士出示的編號相符的發票,上面的內容不是松下彩電,而是惠普電腦;第五,賣場調出與錢女士出示編號相符的提貨單,上面的內容也不是松下彩電,而是奧克斯空調。
“這張發票肯定是有問題的。”這位負責人還推測了問題發票背后的種種可能:一種可能是消費者和商場都是受害者,是有人冒賣場的名義賣了彩電給消費者;第二種可能是消費者委托第三方購買,第三方從中做了手腳;第三種可能是消費者從其他渠道買了這臺電視,遇到維修問題后無法解決,才出此下策。
這位負責人表示,他們希望消費者報案,但消費者不同意,因此賣場才報了案。
編號好比身份證
聯系了松下維修點,維修點的陳小姐介紹了相關情況。
當時,維修人員上門維修,發現機子本身沒問題,是電源插頭沒插好。處理好之后,維修人員要錢女士辦理保修手續,但她無法出示保修單,這才發現機子沒有機號。“機子沒有機號,就像人沒有身份證,我們無法查詢它的相關情況。”陳小姐說,事后,他們通過松下分公司查詢,得知這臺機子確實是松下公司出廠的,但沒法知道主人到底是從哪兒買的。
有效憑證最要緊
工商部門表示,這起糾紛問題的焦點是“有效憑證”。而有效憑證是每起消費糾紛都會涉及的一個問題,消費者只有憑有效憑證才能享受退貨、換貨、保修等相關售后服務。所謂有效憑證,一般是指由商家向消費者提供的購物發票、商品“三包”憑證、收據和電腦打印小票等,這些憑證必須是由商家提供的才真實有效。
提醒消費者:購買商品時,付錢后要及時索要發票,并妥善保管好有效憑證。一旦發生消費糾紛,有效憑證就是消費者維權的基本依據。